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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2024年12月26日发布的《关于启用尼斯分类第十二版2025文本的通知》: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即尼斯分类)第十二版2025文本。申请日为2025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标注册申请,在进行商品服务项目分类时适用尼斯分类新版本,申请日在此之前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尼斯分类原版本。以尼斯分类为基础,对《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了相应调整,现将尼斯分类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修改内容一并予以公布。
通知截图如下:
截图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启用尼斯分类第十二版2025文本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