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长涉嫌囤积商标被停职调查!

阅读:2096 2024-05-02 09:38:51 来源:企业芽 作者:莫家书

  2024年4月28日,一餐饮业创始人王某薇(网名为:紫薇)在网上实名举报湖北省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科长覃某某涉嫌违反《商标法》第四条规定,非法囤积商标谋取不当得利,该科长已被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停职接受调查的决定!

  根据举报信息显示,王某薇是“柒小对”餐饮业品牌创始人,其将该品牌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时,被国家商标局认为“柒小对”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七对”在呼叫、文字构成等方面相同或近似,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构成近似商标!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决定“柒小对”商标不予注册!王某薇曾与“七对”注册商标持有人联系,希望出价受让该商标,但该商标持有人要价50万,二者未达成转让约定!且熊某某向多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王某薇旗下店铺侵犯“七对”商标权,导致王某薇多家店铺被关停,加盟商无法正常开店营业!而“七对”注册商标持有人熊某某其女儿覃某某正是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科科长覃某某,疑似覃某某假借母亲熊某某的名义,非法囤积一百多件商标以谋取不当得利。

  根据《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某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为目的的恶意商标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覃某某是商标科科长,属于商标从业人员,理应知悉商标法,若调查证明其存在非法囤积商标行为,将会被作出处罚!

 目前,覃某某已被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停职调查决定!后期结果,欢迎关注企业芽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的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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